馬克宏政府上台後的要務之一是減少法國的財政赤字,因此開源節流,尋找各種稅務漏洞也成了他的改革重點之一,其中包括2003年立法,規範公益慈善事業減稅規定的「艾亞貢法」(Loi Aillagon)。
按照艾亞貢法的規定,法國企業捐助公益或慈善事業的捐款之60%可以直接由企業所得稅中扣除,雖然這個免稅金額同時訂有不得超過企業年度營收額千分之五的上限,但對許多獲利可觀的大財團而言,這是一筆不可忽略的利基,時常被反對者批評是財團與富人沽名釣譽,又逃稅的方法。其次,根據迴聲報報導,法國的大企業為了達致避稅最大化,過去十幾年來爭先恐後成立基金會,而不是這項立法原意希望鼓勵的慈善或公益事業贊助。常常被點名的包括法國首富暨藝術大收藏家Bernard Arnault以他的精品集團名義成立的路易.威登基金會。當巴黎聖母院於今年4月慘遭祝融,Arnault以及法國其他巨富先後都宣布要捐出上億歐元做其修復經費時,大量法國民眾冷嘲熱諷,認為他們不過在避稅罷了。
基於這項減稅規定近年受到詬病,它因此成為法國審計法院瞄準的修法目標之一。經過數位國民議會議員近一年的研擬之後,法國政府於8月底宣布,即將修法將上述捐款金額60%得以抵稅的規定於日後加上不得超過200萬歐元的附帶上限,超過200萬的部分之抵稅額度則從原來的60%降至40%。不過公益事業的範圍畢竟十分廣泛,從教育、研究、到運動、文化、藝術,乃至貧困救濟,企業與個人捐助有如甘露,是許多民間協會乃至公家機關,例如博物館和藝術節,都十分仰賴的財源,因此上述修法之議引起許多憂心。為了平息爭議,法國政府目前決定採行中庸之道,讓降低減稅額度的修法不涉及屬於人道與貧困救濟的範疇。換句話說,避免那些提供無家可歸或極度貧窮者免費簡餐、住宿之類的協會受到衝擊。
相對地,文化藝術領域界,包括各大集團基金會的反彈甚大。以古蹟保存和文資修復做職志的「法蘭西資產基金會」董事長便抱怨這種把公益事業性質一分為二的作法有待商榷,因為它不只會因此阻卻大企業公益贊助的意願,而且就算貧窮紓困型的救濟確實不應受到懲罰,「但資產保存和文化藝術也並非只關係到生活舒適的人。因為我們也是從事社會志業的一環,我們也創作就業和提供職業訓練的機會。」
根據法國審計法院去年底出爐的報告,自從「艾亞貢法」出爐後,法國的企業公益捐款在過去15年間從6500家暴漲為68,500家,但是大財團的捐款比例卻占了絕大半,而且財政部每年因此減短大約9億歐元稅收。按目前粗估,修法之後,財政部每年大約可以增加8000萬歐元,受到減稅額度降低影響的企業只有78家。
Coup de rabot fiscal sur le (gros) mécénat d’entreprise
Mécénat : la révision des avantages fiscaux reportée à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