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培養海外社群對臺灣文化之認識與欣賞,尋求與全球專業藝文機構及重點大學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透過共同資源挹注,辦理多元而深入之臺灣文化主題活動。
一、提案資格
全球專業藝文及教育機構、協會、組織等皆可提案,如博物館、美術館、展演中心、藝術推廣協會等,以可發揮主流社會或專業社群影響力之專業藝文機構為優先考量。
二、 合作原則
本計畫屬全球競爭性提案,鼓勵合作雙方共同出資,倘申請者具有相對出資計畫,將優先審酌合作,每案分攤經費以4萬美元為上限。
三、合作主題及活動類型
(一)以臺灣當代文化為核心之藝文活動主題可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電影及電視、文學及出版、文史及文資、工藝及文創、社區營造等。
(二)活動類型可包括藝文表演、展覽、影音放映、講座、論壇、工作坊 、結合當地主流藝文展會資源所辦活動、綜合以上形式發展之藝文專題及系列活動或人才培訓及產業合作等。
詳細請參閱附件提案須知等資料。